河北慈善联合基金会关于设立冀益乡村振兴委员会的通知

2020.12.14

基金会各部门、各地工作站: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发布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颁布实施,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确定了各个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吹响了乡村振兴的号角。

设立后的“冀益乡村委员会”将充分发挥河北社会组织、企业、高等院校和专家学者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凝聚乡村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合力,构建省内乡村振兴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政、产、学、研、金、社等多方跨界合作平台,并积极落实中国慈善联合会乡村振兴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附:1.冀益乡村振兴委员会管理框架

    2.第一届委员名单

                 

 

一、组织管理

    冀益乡村振兴委员会隶属于河北慈善联合基金会,每五年为一届,分为:主席、副主席、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和委员,其中委员可为单位委员或个人委员,第一届委员主要负责人由河北慈善联合基金会推荐或选派,委员可通过提出申请经委员会议通过后增选。

二、业务范围

    构建政、产、学、研、金、社等多方跨界合作平台,凝聚乡村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合力;促进学术、慈善资源对接,促进乡村社会治理的机制创新,推动乡村振兴理论研究、合作模式探究、实践工作评价标准制定,为乡村振兴事业构建良好的理论基础;推进社会实验和实证研究,通过模式创新和试点应用,探索乡村振兴新途径;促进科技、金融等市场资源的对接,提升乡村产业的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引入教育资源,基于共享教育思维,利用实体教育、网络课堂等多种形式,促进乡村人才培养。

三、 权利及义务

    委员分为单位委员和个人委员,主要为社会组织、企业、研究机构、农民合作组织等单位和专家学者、社会贤达等个人,委员应在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优秀工作站优先加入。

  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1)行使审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共享委员会研究成果;

3)优先参与河慈联各项活动和项目;

4)向委员会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提交工作议案;

5)全体委员会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委员需履行以下义务:

1)认同河慈联章程,遵守委员会工作规则,执行委员会决议;

2)承担相关研究、活动、会议任务;

3)完成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4)全体委员会议规定的其它义务。

委员的入会程序:

1)河慈联工作站加入委员会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批准;

2)认同河慈联慈善理念的机构、个人加入委员会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批准;

委员有退出自由。因故要求退出委员会的,应书面通知委员会。委员不履行义务或连续一年不参加委员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的,主任委员会议可决定取消其委员资格。

  

第一届员名单

 

顾问:汤敏

           (国务院参事、中慈联乡村振兴委员会主任)

主席:陈秀芳

河北省委原常委统战部长省政协副主席、河慈联创始会长

主席兼主任委员:宋静华

中慈联乡村振兴委员会委员、河慈联理事长)

常务委员:4名

韩立芳  河慈联副秘书长

   河慈联项目部部长

刘冰萱  河慈联宣传部部长

王红迪  河慈联秘书处主管

 员: 9名 

张艳振    邯山区萤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

马军龙    定州市思源公益事业服务中心理事长  

高进展    元氏红烛志愿者协会会长

韩增龙    临西县爱心志愿者协会党支部书记、秘书长 

臧沙沙    张家口慈善义工联合会副秘书长

徐国辉    隆尧志愿者服务协会执行会长

万海群    昌黎县小雨点爱心帮扶救助中心会长

      张家口市崇礼区慈善义工联合会会长

杨晓梅    张家口经开区慈善义工联合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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